河北男子購買深藍汽車僅5個月深夜失控:風機狂轉車門緊閉,廠家曾同意退車,但要按二手車折算,多方回應汽車
近日,河北唐山網友劉先生向大象新聞·大象幫求助,他購買僅5個月的深藍S09四驅Ultra汽車在充電時突發故障,車輛失控無法操作,他就此向廠家提出退車訴求。但在后續協商中,雙方因故障認定產生分歧,陷入僵局,對此律師給出了建議。
近日,河北唐山網友劉先生向大象新聞·大象幫求助,他購買僅5個月的深藍S09四驅Ultra汽車在充電時突發故障,車輛失控無法操作,他就此向廠家提出退車訴求。但在后續協商中,雙方因故障認定產生分歧,陷入僵局,對此律師給出了建議。
車輛深夜失控車門打不開
風機狂轉無法關閉
據劉先生介紹,今年5月底他花費27萬余元購買了深藍S09四驅Ultra汽車。10月23日晚6點多,他將車輛停放在露天停車場充電,不料當晚10點多,朋友發現車輛出現異常。“空調風機高速旋轉,噪聲巨大,但手機鑰匙完全失靈,車門打不開,空調也無法關閉。”劉先生回憶道。

隨后,他立即聯系4S店,維修人員到場后仍無法查明原因,最終通過機械鑰匙進入車內,卻依然無法關閉風機。直至深夜12點,維修人員強行拔掉風機電源插頭才解除險情。劉先生感覺很后怕,車輛周圍停放多輛汽車,又緊鄰居民樓,若發生自燃,后果不堪設想。

廠家口頭反饋“懷疑硬件模塊虛接”
車主質疑失控存安全隱患
故障發生后,4S店將行車日志提交廠家檢測,廠家通過4S店口頭反饋稱:“BDC控制器軟件偶發性故障,懷疑是硬件模塊虛接所致。”劉先生希望廠家出具書面的檢測報告,但4S店和廠家一直不愿意提供故障檢測證明和詳細檢測報告,所有關于車輛故障和質量的答復都是口頭告知,說法也不確定。
“我聯系不上廠家的維修專家,一直都是4S店將廠家的描述轉述給我,我詢問后續的安全問題,他們也沒法給我一個安心的保證。”劉先生對此很不滿,“控制系統是車輛的大腦,這次是停放時失控,但如果是在行駛中發生呢?責任誰來承擔?”
深藍汽車:故障尚未確認
邀請車主到店檢測
因擔憂車輛安全隱患,劉先生提出退車訴求。“廠家曾口頭同意退車,但要求按二手車價值折算,且不承擔購車貸款違約金、保險、車衣等額外損失。”劉先生認為,退車是因車輛質量問題,相關損失應由廠方承擔。雙方因退車價值判定分歧協商未果。

就劉先生反映的問題,記者于11月12日聯系了深藍汽車品牌部。深藍汽車作出兩點回復:首先,關于用戶反饋的車輛問題,目前因客戶不愿讓店端移動和檢查車輛,具體故障原因尚無法最終確認。廠方和店端希望客戶能夠配合,接受專業的到店檢查,以明確問題所在;第二,對于客戶表述中涉及的“嚴重故障”等相關信息,廠方表示并不屬實,且認為描述可能存在一定夸大。
由于車主與廠家在故障認定及維修方案上各執一詞,事件一直沒有得到解決,就劉先生的維權困境,記者咨詢了律師。
律師:車廠需證明車輛無缺陷 但車輛暫不滿足退車條件
北京浩天(鄭州)律師事務所李巧菊律師認為,從故障性質看,車輛充電時突發風機狂轉、車門失控,涉及控制系統這一核心安全部件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,若故障屬于“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險”,則構成缺陷產品;若僅為偶發軟件問題,可歸為質量瑕疵。但廠家僅口頭反饋 “懷疑硬件模塊虛接”,拒絕提供書面檢測報告,違反《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》中 “維修方需提供故障診斷證明” 的義務,也導致故障性質無法明確。依據 “舉證倒置” 原則,廠家需證明車輛無缺陷,其舉證不能的行為,將對后續責任認定產生不利影響。
關于退車訴求,車輛購買 5 個月尚在三包期內,但故障僅發生 1 次,暫未滿足《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》中“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,或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” 的法定退車條件。不過,若后續檢測確認故障屬安全缺陷且無法根除,劉先生可依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主張退車,突破三包次數限制。
在損失承擔上,劉先生主張的貸款違約金、保險、車衣損失,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“經營者需賠償缺陷商品造成的必要損失” 的規定,廠家要求按二手車價值折算退車并拒絕承擔額外損失,缺乏法律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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